录音师的工作内容
我国采用的是录音师全面负责制,从影片筹备期开始介入工作,掌握对声音的控制权。欧美国家采用多个录音师分工负责制,由同期录音师、音乐录音师、音响师录音、声音设计师、混合录音师、声音剪接师等共同完成一部电影。
筹备期:A :制定录音方案根据剧本,针对每一场景对同期录音进行声音构思。
B:选景同期录音成败的关键在于录音师对声场的选择与处理是否恰当,所以当一场景确定后,录音师要事前考虑选景中是否存在问题,比如有无无法避免的干扰。
C:选演员演员结巴、口齿不清,录音师要提出意见。D:选择录音设备主要设备有:录音机、调音台、传声器(MIC)、监听耳机、磁带等。
E:组建录音小组可有一人或多人组成,通常录音师需配备一个以上助手。
拍摄期:
在拍摄现场,录音师的主要任务是:判定传声器的选择、设置及路线;通过耳机视听排练情况;实拍时掌握录音音量;判定录音质量是否合格。后期制作:
A:转录把声音信号从6.25毫米磁带转到35毫米磁片上。
B:声画套剪。
C :更换声带对不符合要求的对白或动作音响需在录音棚内重新配音。
D:混录包括:语言录音、音响录音、音乐录音、混合录音及光学录音。
(注:电影发行放映时使用的是光学拷贝,声音和画面被合成印刷在一条光学材料上,所以当影片的混录双片被审查通过后,就要从混录磁底上将声音信号转录到一条光学声带上,这项工作叫做“转光” ,转光后的光学声带被称作“光学声底” ,以后要用这条光学声底印制发行拷贝。)
至此,电影录音的工艺过程结束,冲印、印刷的工作将由洗印部门去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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