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配音资讯 > 配音工作经验

播音要把握对象

2016年12月11日

浏览:1438

来源:配音网

发布:超级管理员

  “交流”是有来有往,互为因果的意思,“来而不往,非礼也,” 戏剧、相声中极为突出,朗诵者、演讲者,也要与听众交流。播音员坐在播音教室里,受众想什么,说什么,有什么反应,不可当即得知,只是播音员自己“一厢情愿”,谓之“交流”,不是欠妥吗?

  我们还是叫做“对象感”比较合适。意思很明显:即使面前有人,可以当面交流,但也为了“不在场”的广大受众,因此播音员主持人必须设想和感觉到对象的存在和对象的反映,必须从感觉上意识到受众的心里----要求、愿望、情绪等,并由此调动自己的思想感情,使之处于运动状态。这种情况话,并不是创作主体与受众之间的语言交流,充其量只是思想感情的单向流动。

  有对象感就是说,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要忘记,播音是在向人民群众进行宣传,我们每一次播音都有不少受众在专注的倾听,我们宣传的内容是他们非常关心、急于知道的,我们应该努力做好宣传,是他们愿意接受。如果我们不了解他们,不为他们着想,播的不清楚、不完整、不准确、不鲜明,他们就听不明,甚至不愿意听。

  因此,我们在备稿时,在播音中,都应该感觉到他们的存在,时时处处为他们着想。当我们感觉到,他们的确在听,在想,并且随着我们播音的内容的发展,随着创作主体思想感情的运动,产生着思想感情的共鸣。

  我们似乎感觉到了他们的喜悦、愤怒、悲痛、欢乐等各种反应,而这些反应,又引起了我们更强烈的播讲愿望,激发着我们更饱满的感情,于是,对象感就强了。

  对象感容易步入的误区

  对象感正是被创作主体用来作为想想感情处于运动状态的一种手段,一种途径,属于某种联想、想象的东西。谁如果以此为实物,并执着地去追求它的客观实体,谁就不懂得播音创作的这方面的特点,并必然带来“谁在听,我就给谁播”的空洞结论。有对象感,绝不是说的这个意思,因为“谁在听”,播音员是无法具体窥测的。这样窥测,“谁”是什么样的人仍属于未知,“对象感”肯定是消极的、被动的 、甚至会成为虚无缥缈的东西。